【发稿时间 :2019-11-1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资格预审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蓝天保卫战二清单一解析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潜在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蓝天保卫战二清单一解析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19JLCB6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采购需求 |
01 |
蓝天保卫战二清单一解析编制服务 |
1项 |
65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需求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3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6.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
6.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任意三个月);
6.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七、递交资格证明申请文件截止日期:申请证明文件于2019年11月19日9时30分受理,10时截止;送达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2303室)进行资格预审,届时请申请人参加。
九、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右侧开标,届时请授权代表参加。
十、发布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 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433-5710652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文件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2303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
监督部门: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